从白天到黑夜,只为让一辆远道而来的车“落地”:三塘法庭携手三塘派出所“警庭联动”化解纠纷
2026-08-21 17:59:5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陈梓浪 | 作者:唐永宜 | 点击量:5260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唐永宜)8月18日下午,家住衡南县三塘镇的李大爷(化名)遇上了这样一件烦心事,他花18800元网购了一辆新能源汽车,车从山东千里迢迢运到了家门口,可运输师傅却说什么也不让卸车。“卖家说账没结清,还要再付10000元,不然不能卸车。”李大爷一听,脑袋嗡的一下:“我车款都付了,凭什么还要加钱?我要退款!”微信那头,卖家却撂下一句:“退款要付违约金。”天色一点点暗下去,纠纷越闹越僵,李大爷无奈报了警,三塘派出所的民警火速抵达现场,并且协同三塘法庭,启动“警庭联动”调解机制,共同为这场僵局“降温”。

车到了,却“卸不下来”

事情还要从一次微信语音说起。李大爷在网上看中一款新能源车,售价18800元。他与卖家通过微信语音谈好了买卖,但没有签订书面合同。随后,车辆从山东运抵三塘。李大爷看到实物车辆后觉得满意,当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18800元的车款。就在他满心欢喜准备卸车时,运输师傅却拦住他:“卖家说账没结清,还要再付10000元,不然不能卸车。”“我开了1200公里过来,卖方说钱没付清,卸了车怕一分钱都拿不到。”运输师傅一脸无奈。李大爷更委屈:“微信中都谈好了,车款全付了,现在又要加钱,这不是欺负老年人吗?”

“警庭联动”理清法理情三笔账

调解现场,三塘法庭的干警与三塘派出所的民警把双方分开,听他们把心里苦水倒出来。运输师傅嗓门大,但句句实在:“我跑了1200公里,就挣个辛苦钱,要是卸了车拿不到钱,我找谁去?”李大爷也激动:“我车款都付了,凭什么还要加10000元?不把车卸给我,就退款!”三塘法庭的干警与三塘派出所的民警没有急着下结论,而是给双方算了“三笔账”。

第一笔是法律账。李大爷与卖家之间的车辆买卖,虽然只是微信语音协商,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,口头形式也可以成立合同,当初协商时,卖方并未说明总价款是28800元,李大爷已按约支付18800元,卖家再要求加收10000元,明显缺乏合同依据。而运输师傅受卖家委托送车,运输费应当向合同相对方即托运人卖家主张,不能擅自扣留买受人车辆倒逼托运人,否则可能从“有理”变成“侵权”。

第二笔是情理账。李大爷年过七旬,攒钱买车不容易;司机师傅长途驾驶千里路,挣的都是辛苦钱,担心卸车后血汗钱打水漂,心情也可以理解。双方互不相识,只是都怕吃亏。

第三笔是成本账。车辆多停一天,就多一分风险;纠纷多拖一天,就多一分损失。远在山东的卖家、现场的司机、年迈的李大爷,都经不起这场拉锯战。

夜幕下的握手言和

从日头偏西到夜幕降临,三塘法庭的干警与三塘派出所的民警不厌其烦与三方当事人讲法理、说情理、算成本。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调解,僵持的坚冰终于化开,李大爷支付3900元运费给运输师傅,运输师傅当场卸车交付车辆。车灯亮起,李大爷摸着崭新的车辆,脸上终于有了笑容,运输师傅也如释重负,双方握手言和,临走时,运输师傅还潇洒地挥挥手,爽朗一笑:“欢迎大家到山东玩!”

一场因“10000元加价”引发的纠纷,在夜色中画上圆满的句号。

法官寄语:网络购物让生活更便捷,但“屏对屏”的交易也暗藏风险。金额较大的买卖,不能只靠一句语音、一个承诺“裸奔”。买卖合同双方应当尽量签订书面合同,即使不便签约,也要完整保存聊天记录、语音、转账凭证等证据,把价款、运费、交付方式、违约责任白纸黑字固定下来,别让口头约定变成一笔“糊涂账”。而对运输人员来说,扣留货物看似“留一手”,实则可能从有理变无理,甚至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遇到纠纷,应及时报警、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,让法律为辛苦劳作撑腰。同时,也请给身边的老人多一分耐心。老年人不熟悉网络交易的弯弯绕绕,更容易被一句“口头承诺”绕进去。子女晚辈不妨多问一句、多帮一把,教老人留存凭证、看清约定,别让他们在数字时代吃“哑巴亏”。

责编:陈梓浪

一审:曾金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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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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